電話:0572-2595676
郵箱:3925511256@qq.com
地址:湖州市吳興區(qū)田園路111號(湖州市公路水運工程監(jiān)理咨詢有限公司一樓)
各投標單位:
湖州市交通工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104國道長興上莘橋至劉家渡改建工程連接線第SG01標段花崗巖采購項目【項目編號:HHCZ2025-137】的招標文件答疑內容如下:
問題1:招標文件“第三章評審辦法2.2.2技術文件評定”中,付款條件“接受承兌每增加10百分點加2分,最多加4分;”,請問招標文件要求的付款比例中銀行承兌(六個月期)所占的比例是多少?如果沒有一個基準比例,這個評分如何計算?
回復:支付方式為現(xiàn)金和銀行承兌,且支付銀行承兌(六個月期)金額限額為結算金額的30%,承兌貼息費用及稅費由中標人承擔。
問題2:商務要求表與投標文件格式中的付款條件承諾中針對質量保證金的付款期限不一致,以哪個為準?
回復:1、每月結算一次,供貨次月初結算上月供貨數量,經雙方在結算單簽字確認后,中標人出具13%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招標人在收到合格的發(fā)票,在交工驗收后支付至結算金額的80%,剩余貨款作為質量保證金,如無質量問題,待項目竣工驗收后一年內支付完畢。
2、支付方式為現(xiàn)金和銀行承兌,且支付銀行承兌(六個月期)金額限額為結算金額的30%,承兌貼息費用及稅費由中標人承擔。
特此通知!
本次答疑內容作為招標文件中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標文件與此答疑有沖突的,以此答疑為準,招標文件有類似相同內容的均做相應修改。
湖州市交通工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湖州鴻遠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日